明纪释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022-08-31 08:04:00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1.【有关条款】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典型案例】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 全省各级在疫情防控一线提拔使用干部115人
来源:大众日报 2020年3月2日
省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选拔使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好干部,鲜明树立实践实干实绩的用人导向。省委组织部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就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激励表彰干部工作,先后从5个方面作出部署,提出19条具体措施。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党委统一安排,紧扣中心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近距离了解干部,深入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和群众口碑,一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好干部被及时发现出来、使用起来。截至发稿时,全省各级已发现掌握表现突出、敢打敢拼的干部2172人、火线提拔使用115人。
2.【有关条款】
第二十七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典型案例】
日照市岚山区:探索干部政治素质“凡提必考”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2022年07月09日
2022年以来,日照市岚山区坚持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之关、定性之关,探索建立“凡提必考”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坚决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门外。
量化考察刻度。围绕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制定敢担当善作为、严守纪法规矩等12条正向评价指标,以及干事创业精气神差、党性意识淡薄等12条反向评价指标,通过正反对比、互相印证,把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等抽象概念具体化,确保政治素质考察行有标尺。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采取“个人自评+单位测评”的方式,对科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分类开展“政治体检”,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深入了解干部日常政治表现。
优化考察方式。将政治素质测评纳入干部考察程序,在民主测评过程中,同步发放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表,明确“好”“较好”“一般”“差”4个定性指标,组织干部群众对24条具体指标分类测评,进行“画像式”考察。创新干部考察“三必谈”,坚持政治认知必谈、政治理论必谈、政治表现必谈,与拟提拔使用人选考察对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实施党委(党组)出具干部政治素质鉴定制度,坚持党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派驻组长“双签字”。
强化分析研判。建立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联席会议制度,推行“点对点”信息交互机制,充分听取信访、统战、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形成内部互通、外部互联、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等成果,综合廉政把关、网络舆情、选人用人检查等情况,通过“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对干部正反向测评、各方面评价深入研判,形成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报告。
深化结果运用。根据考察结果,对政治素质测评中“优秀”率低于70%的,暂缓提拔任用或晋升职级,对反映存在负面评价相关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线索。推动政治素质考察向年度考核工作延伸,将考察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干部,年度考核中不得定为“优秀”。对政治素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向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作出反馈,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