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新规宽严相济,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

大众日报记者 贾涵宇

2023-12-20 17:17:09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贾涵宇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提出办理醉驾案件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发关注。

自2011醉驾入刑以来,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由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到2020年,醉驾入刑十周年,执法检查中每百辆机动车查获的醉驾比例较之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

与此同时,随着形势的发展,醉驾“一律入刑”已难以对个案做出精细化判定,且入刑带来的附带法律后果也给行为人带来了长远的不利影响。虽然我国刑法目前并没有对犯罪进行分层,但犯罪结构轻罪化已成为刑法发展的长期趋势,这也对轻罪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

《意见》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出办理醉驾案件,应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充分体现了依法办案、宽严相济的执法和司法理念,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主要难题和突出问题,对完善我国醉驾治理体系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应当从宽处理的4种醉驾情形,规定了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紧急避险不定罪、醉驾情节轻微不起诉以及醉驾情节较轻宣告缓刑的条件。比如明确了急救送医等紧急情况醉驾可以适用紧急避险予以出罪,短距离挪车、交接车辆且无从重情节,亦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需要强调的是,《意见》并非放松了对酒驾的惩治,驾驶人切不可心存侥幸。比如在以往8项从重处理情形基础上,《意见》又调整、增加了醉驾校车、“毒驾”“药驾”等7项从重处理情形,可见《意见》更加注重考量醉驾的具体情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不论法律法规如何严格或宽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是所有人的期待,《意见》在宽与严之外,更注重普法宣传和综合治理,创新设置了公益服务考察机制,对执法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醉驾治理问题,要充分运用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提示函等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发现问题后要加强教育改造;在醉驾案件办理中,要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教育、矫正,防范再犯。

总之,酒驾醉驾,重在预防,法律除了在事实发生后起到依法依规处置的作用,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成为警示人们的利剑。每一位驾驶人都不能自以为“规则放宽”而有“松一口气”的想法,更应该提高警惕,做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编辑: 韩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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