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综合新闻 |  2024-05-31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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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恒颜与被执行人朱鹏飞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朱鹏飞,男,1981年12月24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寒亭区固堤街道西利渔村69号。身份证号码:370703198112243013。

被执行人:郑亮亮,男,1981年9月29日生,汉族,住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固堤场村358号。身份证号码:37070319810929301X。

被执行人:林亚娜,男,1982年3月27日生,汉族,住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林家央子村。身份证号码:370703198203273015。

执行标的、执行依据:

执行标的:120000元及利息、迟延利息等,总计约30万元。

执行依据:潍坊市奎文区人法院作出的(2016)鲁0705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金额、条件及期限:

悬赏金额及条件: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联系人:郑法官  举报电话:0536-7500833(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