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座谈交流多措并举,推动先行调解质效提升

地方法治 |  2025-03-26 2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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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先行调解,切实提升先行调解质效,加强和完善调解队伍管理,3月25日,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组织开展法官与调解员面对面培训座谈交流会。立案庭庭长杨名峰及立案庭全体员额法官、部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驻法院全体调解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杨名峰对调解员过去一年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新的立案和调解模式下如何开展好先行调解工作提出要求。杨名峰指出,新的先行调解模式给我们的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思想上要切实从“诉前调”转至“先行调解”。全体速裁法官和调解员要积极适应新模式,积极探索创新先行调解方式方法,加强工作配合和沟通交流,速裁法官要加强指导力度,认真审核调解协议,确保先行调解成效,切实减少进入审理和执行程序的案件,争取在先行调解上创出“济阳经验”、“济阳模式”。

二是要严守调解工作要求,遵守工作纪律,保守案件秘密,在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禁止泄露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案件信息和审判秘密,避免引发当事人的不满。

三是要严守廉洁纪律,确保清正廉洁调解。调解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关于廉洁司法的有关要求和三个规定,坚决杜绝与当事人及代理人的不正当接触交往,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等不廉洁情况的发生。

四是要严格落实考核与管理制度,调解员确保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合法,要保持调解卷宗的完整性,确保调解卷宗切实反映调解过程,经得起审查。要严格按照《调解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调解员的工作和调解卷宗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会上,立案庭全体法官、法官助理与调解员对调解工作技巧和方式方法、调解期限延长、调解结果反馈、调解协议的制作和调解书的出具等常见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保障了先行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