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严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区大队集中整治“老头乐”
地方法治 | 2025-05-15 18: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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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作为一种以“老年人代步”名义流行的交通工具,在老年人群体中备受青睐,因其便捷、价格相对便宜,以及一些商家宣称“不需要驾驶证、不需要挂牌落户”的营销口号,成为不少老年人的出行首选工具。因老年人视力、反应能力相对较差,加之这些车辆通常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刹车系统和转向系统等安全配置也不够完善,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通行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5月13、14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组织执法小分队,配合各辖区中队集中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行动。
行动中,该大队根据该类车辆的出行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布置警力,严查该类车辆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在依法查纠的同时,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理解接受能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细致讲解驾驶此类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截至目前,共劝导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签订《电动三四轮车驾驶员守法出行承诺书》34份,配合中队开展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查纠此类违法行为100余起,开展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20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通讯员 尚思奇)
责任编辑:李金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