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道歉”进入强制执行:一纸判决,如何换来真心悔过?

地方法治 |  2025-10-12 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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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行为履行案件”的执行是检验执行工作成效的一把特殊标尺。相较于财产执行,要求当事人特定行为(如赔礼道歉)更考验司法的智慧与耐心。

近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在面对一起名誉侵权执行案件时,通过循循善诱的调解,促使当事人真诚道歉,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和解的良好效果,完美诠释了司法在维护权威与彰显温度之间的平衡。

一场分手后的“名誉保卫战”

多年前,李某与于某相识相恋,但这段感情在一年后走到了尽头。分手后,于某因心结难解,采取了不理智的报复行为:她不仅在李某的住所地附近多次张贴侮辱性海报,更在网络上持续发帖,对李某的人格和名誉进行攻击。

不堪其扰的李某最终拿起法律武器,将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于某的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令于某向李某书面道歉,并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然而,判决生效后,于某并未主动履行。面对这份需要“行为”而不仅仅是“金钱”来履行的判决,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情与法交锋,如何“执”回一句道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一个典型的“行为执行”难题摆在了执行法官面前:道歉作为一种行为,无法像划扣存款那样直接强制完成,其核心在于促使被执行人从内心认同并主动履行。

执行法官首先尝试电话联系于某,但对方始终拒接。法官随即启动现场调查,前往其户籍地,并通过其亲属辗转才联系上于某。起初,于某情绪抵触,极不配合,认为这是“私人恩怨”,对法院的介入十分抗拒。

面对于某的抗拒,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展开了耐心细致的工作:

释法明理,讲清“是非曲直”。法官向于某明确指出,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张贴海报、网络发帖等行为,已经超出了情感纠纷的范畴,构成了违法侵权,同时法官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不当言论对李某造成的伤害。

惩戒预告,亮明“法律底线”。法官严肃告知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道歉义务,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罚款,直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届时,她将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在法官情理法并用的策略下,于某的态度逐渐从抗拒转为沉默,最终开始反思。她意识到,继续对抗法律只会让局面更加糟糕,终于表示愿意书写道歉信。

一纸道歉信,化解千千结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执行法官没有止步于“收到道歉信”,而是特意组织了一场面对面的履行仪式。

在法院的调解室里,于某当场将亲手书写的道歉信交给李某,并对自己过去的不理智行为表示了真诚的悔过。看到于某态度的转变,又回想起过往,李某心中的怨气也消解了大半,他当场表示对于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剑拔弩张到一笑泯恩仇,这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行为执行的“攻心”艺术

这起案件虽小,却深刻地揭示了行为执行案件的特点:执行标的虽“小”,执行难度却“大”。

与直接执行金钱不同,行为执行的核心往往在于“攻心”。它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判决书上的一行字,更是为了真正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这需要执行法官付出远超寻常的耐心与智慧,既要手持法律的利剑,坚守底线;也要怀揣一颗同理心,善于疏导。

只有当被执行人从内心真正认识到错误,其履行行为才具有意义,纠纷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这,正是执行工作的价值与艺术所在。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