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丨人民调解“四十日攻坚”,巧解三年物业困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文璇 2025-12-23 15:35:54原创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近期,宁津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三年,涉及1000余户业主,拖欠137万元物业费的纠纷案件。让业主过上“精致生活”,让物业公司“劳有所获”,实现了双向共赢。
积怨三年成困局,诉诸调解止纠纷
宁津县某小区共有业主1298户,三年来仅有200户业主正常缴纳物业费,1000余户业主拖欠物业费(137万元)达三年之久,小区物业已经陷入“物业服务质量下降—业主缴纳费用率低—敷衍了事各执一词”的恶性循环。
2025年7月10日,宁津县司法局通过摸排走访了解到该纠纷案件,立即组建了由宁津县人民调解中心骨干、法学专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组成的专项调解小组,并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制定了“倾听诉求—三方会谈—协议达成”的三步调解方案,全力介入调解,化解纠纷。
调查走访摸症结,释法明理解心结
7月12日以来,调解小组利用晚上业主在家时间,逐楼逐户调研走访,拉家常、听心声、聊诉求,并通过电话沟通、见面座谈等方式向28名业主代表进行了深入走访。调解小组也向物业公司负责人调取了物业缴费台账,并多次进行协商沟通。

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具体表现在物业服务质量差,小区的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卫生打扫不及时,公共区域常有垃圾堆积,安保措施不到位,物业人员配备比低,业主在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图书馆、健身房、停车棚没有落实到位等。
物业则称,自2023年6月物业公司服务业主以来,已经按照合同履行服务义务,是业主欠费违约导致运营资金匮乏,无法开展正常的维修养护工作。
7月22日晚,调解小组邀请36名业主代表在小区物业楼会议室进行专题座谈交流。业主代表在座谈会中先后列举了18项具体问题,调解小组将这些问题逐项登记梳理,发现其中11项属于物业公司日常维护责任,7项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
7月26日,调解小组采用“三方会谈+法律宣讲”模式,召集物业公司、开发商、50名业主代表共同参与。
调解员伊国强首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表示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明确否定了“完全拒缴”的合法性。同时,调解员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同样构成违约。
调解员以“水和鱼”的关系比喻业主与物业的依存关系,只有业主按时缴纳费用,物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有效破解困局。
座谈会的最后,调解员对业主提出的18项问题进行了逐项“销号”,属于物业公司日常维护责任的11项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在20天内全部整改完成;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的7项工作,要求开发商在30内全部整改完成。
公开监督破难题,面貌焕新迎笑颜
而后,调解小组将问题销号清单在小区宣传栏进行公示,并成立以业主代表、调委会成员、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整改监督小组,确保各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8月22日,调解小组召集物业公司、开发商及所有业主在小区广场召开以“清单销号是标准、业主满意是准则”的调解会议,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工作人员将40天的工作成果向全体业主做了报告。
这40天里,小区新增垃圾桶11处,更换垃圾桶23个,垃圾清运从之前的二天一次提高为一天一次,增加安保人员13名、保洁人员9名、监控摄像头6处。此外,小区还新增图书馆1处、健身房1处、休息亭2处、停车棚4处。至此,18项问题全部“销号”,赢得广大业主的高度好评。
同时,物业公司表示因2023年、2024年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费按照7折进行缴纳,2025年已经整改到位,按照全额缴纳。目前,小区720户业主按照约定缴纳物业费。
宁津县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形成“情法融合、多元协同、疏堵并举”的特色调解路径,有效破解物业矛盾纠纷的堵点难题,绘就和谐社区新“枫景”。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栾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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