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山东法治 | 2025-12-26 13:20:50 原创
12月22日,在山东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山东省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一举措标志着山东省在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也为全国网络纠纷调解提供了“山东样本”。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数字社会的深入推进,网络购物纠纷、网络服务争议、数字版权侵权、网络人格权纠纷等新型矛盾日益增多。与传统纠纷不同,网络纠纷具有跨地域、虚拟化、证据电子化等特点,给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带来新挑战。调委会将依托山东法制报社的专业资源和平台优势,组建由法律专家、网络技术专家、行业代表等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专门受理和调解各类网络纠纷。主要承担受理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的网络纠纷案件;接受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等委托委派的网络纠纷案件;开展网络纠纷预防和排查工作;研究网络纠纷特点和规律,提出治理建议;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五大职能。
工作机制上,调委会建立“线上+线下”双轨调解模式。线上通过专门平台实现在线申请、在线调解、在线达成协议;线下则根据需要开展面对面调解。同时,将探索与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服务平台等建立协作机制,实现纠纷的早期介入和快速化解。
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网络应用大省。网络购物用户、在线政务服务用户等均居全国前列。庞大的网络用户群体和活跃的网络经济活动,既带来了发展机遇,也容易产生新型矛盾纠纷。作为山东省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单位,山东法制报社是山东省法治宣传的主阵地,长期关注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积累了丰富的法治资源和专业人才。
山东省设立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是将法治精神延伸至网络空间的具体实践。这一创新举措,既是对传统调解智慧的传承,也是对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未来,调委会也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纠纷解决渠道。
(赵宝辉)
责任编辑:王相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