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5年来首次修订,“文字游戏”将休矣
大众新闻 王鹤颖 2025-12-30 18:06:03原创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允许使用‘0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语。”
今年3月,食品安全新国标划出这条红线后,许多消费者很快发现,熟悉的食品包装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个“马甲”——依然是醒目的“0”,属性却变成了商标。

近年来,与商标相关的市场乱象持续进入公众视野:“树上熟”“白象多半桶”“壹号土猪”等商标,因其字面含义高度贴近产品成分、分量或原料描述,极易误导消费者,引发社会质疑;“冰墩墩”“谷爱凌”等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名称,则被恶意抢注为商标,令人啼笑皆非。
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12月22日,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为5年多来首次大规模修订。这也并非一次仓促的立法动作。早在2023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公布了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直到近日上会审议,征求意见稿已经历近3年的打磨。

从全文来看,修订草案其实在试图回应长期存在的商标问题——恶意注册为何屡禁不止?商标为何“重注册、轻使用”?消费者合理理解如何在制度中得到回应?
业内人士表示,上述问题之所以存在,与商标制度在实践中的“识别难度”密切相关。在现实操作中,商标只要被实际使用,就可能持续存在,即便其表达方式存在误导性或欺骗性,也往往难以在使用前被发现,更难在早期通过异议或无效程序加以纠正。
针对这些情况,修订草案在商标注册端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它明确提出,对“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这一表述的变化,看似细微,却实质性抬高了恶意注册的制度门槛,把“使用”重新确立为商标制度的核心价值。
更重要的是,修订草案把目光投向了“怎么用商标”这一长期被忽视的问题。它规定,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意味着,商标不再只是“注册成功即可高枕无忧”的私有符号,而是一种带有公共信息属性的市场标识。
这一变化,对现实中的“文字游戏”具有直接回应意义。无论是“0”“多半”,还是带有明显品质暗示的词汇,只要在使用中造成公众误认,就不能简单以“这是商标”为由免责。合法注册,不等于可以无限度使用。

在保护层面,修订草案还进一步强化了对恶意注册、恶意诉讼的规制。将驰名商标保护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有助于遏制“蹭热度”“搭便车”的投机行为;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需承担相应责任,也有助于减少以诉讼为工具的利益攫取。
从制度逻辑看,这次修法并未走向简单的高压管控,而是强调精准治理:既压缩投机空间,也保护正当经营;既规范注册行为,也约束使用方式;既回应消费者关切,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清晰的预期。
对于企业而言,规则更明确,反而有利于长期经营。当“擦边表达”的空间被压缩,真正依靠产品和品牌竞争的企业,反而更有安全感。对消费者而言,最基本的理解被尊重,信任才不会在一次次“事后解释”中被消耗。
商标制度的价值,从来不在于名字有多巧妙,而在于是否真实、清晰、可被公众合理理解。当法律开始对“商标该如何被使用”给出更明确的答案,类似“千禾0”“多半桶”的争议,才有可能真正减少。这也是此次商标法修订最现实、也最值得期待的意义。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责任编辑:张誉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