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国有企业全方位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山东国资 | 2026-02-25 11:25:47

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鉴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地位与核心功能,对其监管监督的有效性显得尤为关键。然而,近年来披露的部分企业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刻反映出国有企业政治生态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企业经营运行中监督机制存在的缺位与弱化问题。这不仅导致国有资产面临流失风险,成为不法利益主体觊觎的目标,更使部分领导干部陷入被“围猎”的困境。因此,系统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已成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构建的原因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前提下,要坚决贯彻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求,在推动基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我们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这也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二)各级国有企业的工作部署
在纵向维度上,部分国有企业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架构。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深入推进,行业治理能力与企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各级国有企业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将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牢。这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深化企业规范治理和监督效能。尤为关键的是,要推动监督体系向纵深发展,确保监督覆盖到具体岗位、具体事项,从而将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质成效。
(三)基层国有企业的现实需要
当前,基层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存在显著差距。突出表现在:部分基层企业对管党治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偏差,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与力度不足;同时,基层企业普遍具有点多面广、层级分散的特点,而传统监督执纪方式相对滞后,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亟待提升;此外,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且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偏低,监督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顾虑较多、思想负担较重。基于上述深层次矛盾与挑战,系统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势在必行。
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指挥原则也称统一与垂直性原则,是组织管理中一个经典且基本的原则。构建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应由企业中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防范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各类重大风险,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梳理风险等级、层次,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防范化解措施,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协调配合原则
国有企业中,不同的职能部门监督不同的人或事,在监督内容、监督对象上也会有所不同,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重点为人,综合行政部门的监督重点为事,即采购、人事、投资等重点领域,业务部门的监督重点为生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各职能部门在抓好部门自身建设、履行好各自监督职责的基础上,需要协调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充分体现监督的横向效力。
(三)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是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构建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首先,监督监管活动必须覆盖企业所有的业务领域;其次,监督必须深入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这包括决策制定、执行落实、结果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其合法合规性;最后,监督应特别关注关键岗位的人员,通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可以确保其履职尽责、廉洁从业,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多层次、全方位监督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一)健全网络,在监督对象上实现人的“全覆盖”
基层国企在监督体系中经常面临多头监督、重复监督以及各自为政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监督效率,还可能削弱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导致监督合力不足、成效不显著。针对这些情况,X县国有企业在监督对象上进行细分,实现对人的监督全覆盖。
落实全覆盖监督责任机制。X县国有企业通过成立监督责任领导小组并明确专职负责人,构建起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责任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系统梳理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各业务条线的履责清单,以清单形式明晰责任边界、规范履职依据、强化问责标准,全面推进责任与工作的清单化管理。同时,配套实施月度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清单与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制度,建立季度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监督责任细化分解与精准落地,确保纪检监察各项职能协同联动、一体推进。
建立纪检领域监督模式。X县国有企业按照不同镇所在的基层部门划分综合执纪监督组,机关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统筹监督,镇所在的基层部门设置片区监督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指导,对综合执纪监督组人员进行廉洁教育、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工作督查督办等培训。强化对基层国企“一把手”的监督,常态化对“三重一大”清单、领导班子会议议事等流程进行监督,对重大事项需要法制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关键少数”、压实“两个责任”。提升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能力,建立问题线索集中受理、案件办理由综合执纪监督组承办的模式,有效形成“工作共谋、信息共享、力量共用、线索共研、案件共办”的大监督工作模式。
织密基层综合监督网络。针对多头监督、责任不清的问题,X县国有企业创新构建“监督+网格”模式。该模式引入网格化管理,在强化纪检专责监督基础上,将监督延伸至业务环节,紧盯工作人员履职中的潜在违纪违规风险。同时发挥收集民意处理等职能,细化监督职责,补齐监督短板,织密监督网络,推动形成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
(二)完善机制,在贯通协同上体现治的“全链条”
构建“监督+机制”的体系,强调在强化监督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步构建并完善配套的制度机制,织密制度约束网络。
健全完善横向协同监督。X县国有企业坚持制度先行, 制定并实施《X县国有企业职能部门监督协同实施办法》,明确协同监督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为跨部门协作提供制度基础。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日常联动及成果运用等核心工作机制,有效打破信息壁垒,促进部门间协同,为提升监督效能、实现全面覆盖提供关键支撑。同时,依托季度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定期沟通协调平台,整合监督检查事项,形成清单化管理台账,深化监督工作的统筹与落实。
健全完善纵向常态化监督。X县国有企业在加强横向协同监督的同时,积极构建纵向监管模式,形成由行业、省、市、县统筹安排,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协调管理,综合执纪监督小组分片督查的工作格局。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监督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同时,制定详细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督导督查工作,确保各项监督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健全完善考评问责机制。为确保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X县国有企业积极健全完善考评问责机制,通过可量化、实用易操作的考核办法,对监督责任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和评估。围绕各职能部门的权责清单,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全员实施分层考核,确保全面公正。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对于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导致出现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作者 谢志东 杨志海 蔡琳)
责任编辑:徐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