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不动产权证背后的司法温情
速览淄博 | 2026-02-24 18:05:40 原创
王莉莉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春节前夕,市民丁某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一本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拿到证书后,丁某特意将一面锦旗送到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以同样温暖的方式,向法院工作人员送上了新春谢意。

原告丁某与被告张某等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起因要追溯到十五年前,房产原系张某的父亲所有,但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张某的父亲去世后,在未进行公证确定继承份额的情况下,张某与母亲将房产出售给丁某,丁某一直在房屋内居住至今。2023年,该房屋符合办证条件,但因张某的父亲先于张某的奶奶去世,张某的叔叔、姑姑对案涉房产享有继承权。张某在其父亲去世后与奶奶、叔叔等亲属均无联系超过20年,仅记得一个叔叔的名字。找到张某奶奶的继承人成了案件第一个难点。法官助理陈文文根据张某提供的叔叔姓名查询,同名的人员户籍没有符合案件条件的信息。后丁某提供了张某的表弟所开商店的大概位置,陈文文通过张某的表弟联系到了张某的一个姑姑,并由此联系到了其他所有四名继承人。
因失去联系多年,对于突然出现就要求办理继承、过户等手续的继承人对此事心怀顾虑。陈文文与人民调解员薛忠红反复与四人沟通说明来龙去脉。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四人最终均放弃对案涉房产的继承,同意配合丁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继承人的环节确定后,因房产系单位安置房,办理过户需安置单位和房屋开发单位配合,陈文文和薛忠红又联系到了安置单位和房屋开发单位。因时间久远,两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发生多次更换,几番周折查找到档案,终于理顺了拆迁安置、房屋购买的整个过程。在陈文文和薛忠红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丁某得以顺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的认可;一份心意,彰显着司法的温度。这不仅是对法院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诠释,也是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真实写照。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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