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公安局上好“新春第一课”

地方法治 |  2026-02-24 17: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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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马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滕州市公安局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新春第一课”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近期会议精神,激励动员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以饱满热情和良好风貌迎接新的一年,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涛出席活动并专题授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美湖及全体局党委成员、各科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单位除值班执勤外民辅警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进行了集体学习。

李涛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筑牢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为主题,围绕“为何、是何、有何弊、如何为”这条主线,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作专题授课,引导全体民辅警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求,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根基、凝聚奋进力量。

一是深刻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政绩观直接反映了一个单位一名干部的价值取向、党性修养和事业追求。对于公安机关而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绝非老生常谈,而是关系到公安工作性质宗旨、发展方向和成败得失的生命线。

二是全面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与本质要求。公安工作的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质”与“量”的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高度统一,还要求“当前发展”与“长远可持续”的协调统一,最终要落到“主观努力”与“客观实际”的科学统一上。

三是清醒审视错误政绩观的现实表现与严重危害。错误政绩观的表现形式多样,但其本质都是背离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将其种种表现和巨大危害剖析透彻,才能增强抵制和纠正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四是将正确政绩观全面融入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关键,是归宿。将正确的政绩观从思想认同转化为行动自觉,需要从多个层面协同发力,构建一个完整的实践闭环,确保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滕州公安)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