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法院重拳整治欠薪!包工头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被判刑
区市事 | 2026-02-26 10:20:07
华敬方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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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邵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日前,即墨法院判决责令邵某退赔被害人田某、吴某、魏某等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余万元;同时,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邵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据了解,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被告人邵某以其经营的青岛某劳务公司的名义与北京某工程管理公司签订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承包青岛市即墨区某改造项目中的混凝土施工工程,后邵某召集田某、吴某、魏某等工人施工。邵某在工程结算收到工程款项后未依法足额支付田某、吴某、魏某等十余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后于2023年10月前后通过更换手机号码、住址等方式藏匿,逃避支付所欠劳动报酬。2024年2月29日,青岛市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邵某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并通过在公司住所地、施工地等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邵某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2024年11月9日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审理中,邵某支付田某、吴某、魏某共计人民币1.9万元,自行达成谅解协议。
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邵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在审理中支付部分被害人劳动报酬并取得谅解,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责令被告人邵某退赔被害人田某、吴某、魏某等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8余万元。该案已生效。
(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
责任编辑:华敬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