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人!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魏巍-德州   2026-02-25 10:31:30原创

根据山东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德州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7名,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等详见《德州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年龄、学历等要求见职位表,学历及资质证书须在2026年2月25日前取得。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中应急处突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勤务辅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纪违法被辞退的,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或者辞去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9:00—3月1日12:00

查询时间:2026年2月25日9:00—3月1日14:00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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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rsfjz.com/portal/index/index?id=1d7f7abc18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6年3月1日14:00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隐瞒从事公安机关工作经历及有关情况,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打印体能测评通知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通知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考生需下载打印《体能测评通知单》。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2)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有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招录程序。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体测项目结果产生后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1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需一并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6.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7.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8.报考退役军人职位的,需提交《退出现役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根据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提供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在职人员报考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4)。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题型主要为客观题,其中公安基础知识占40%、法律常识占40%、政治理论占2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成绩。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职位确定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参加后续招录程序。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

(六)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核人选。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各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按每人60元的标准收取心理素质测评费。未按要求参加测评的,视为放弃。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对考核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通过政治考核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人员递补

本次招录综合成绩三个月内有效。对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治考核以及录用后三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录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考生不能满足递补需求的,在学历、年龄、性别等主要资格条件对等的前提下,可跨职位调剂。

(八)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得人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薪酬3400元/月—4100元/月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详见职位表,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招录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德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考试无关。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得人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更新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简章由德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2636200

技术电话:13176270378

联系人:王老师

(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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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5日

(德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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