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烟台多家分支机构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监管处罚
风口财经客户端 苏桐 2026-02-26 12:29:50原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下辖多家分支机构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新华保险分支机构近期首次领罚。据不完全统计,仅开年以来,该公司在全国多地已收到9张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龙口支公司及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龙口支公司经理高凡钧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代理人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被分别处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世娜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分别罚款12.47万元、警告并罚款1.74万元。
此外,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蓬莱支公司违规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罚款5.21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蓬莱支公司经理孙贻青被警告并罚款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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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
值得关注的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已成为新华保险高频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记者梳理发现,近期该公司多家分支机构均因此受罚。
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鹤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内控管理不严被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南平金融监管分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19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吴远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江冬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何福妹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更早之前的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对新华保险淮安中心支公司罚款11万元,时任新华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孙波、总经理助理的陈昱光均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作为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丁婷婷,被警告并处罚0.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财务数据真实性是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而新华保险多家分支机构在此问题上“翻车”。2026年1月,新华保险滨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欺骗投保人,被罚款34万元;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被罚款28万元。
2025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披露,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因核赔管控不到位被罚款1万元;太原中心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万元,更严重的是,该公司一名时任综合柜员因员工虚假理赔被禁止2年进入保险业。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记者 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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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