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碧海清风 公廉烟台 2026-02-26 17:01:07
2025年,烟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8起诬告陷害行为,为7个党组织、13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彰显了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鲜明导向。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居民郭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5年9月,郭某某因对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某某处理案件不满,捏造孙某某帮助他人处理交通肇事、接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并冒用他人名义先后2次向上级举报,企图使孙某某受到追究。2025年11月,郭某某因诬告陷害他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同月,莱州市纪委监委对反映孙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书面澄清正名。
关于反映芝罘区凤凰台街道楚凤社区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5年11月,群众匿名反映楚凤社区在助农义卖活动中收取差价费用问题。经查,2025年10月,因天气原因导致农产品滞销,社区在助农微信群中发布义卖活动,购买农产品的居民统一向社区微信收款码付款。本次助农义卖共帮助6位农户,义卖总额7554元,义卖结束后已全部转给相应农户,社区未从义卖中收取任何费用,举报问题不实。2025年12月,凤凰台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对反映楚凤社区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书面澄清正名。
关于反映栖霞市蛇窝泊镇机关干部李某某有关问题的澄清正名。
2024年10月,李某反映蛇窝泊镇机关干部李某某未公开该镇前撞村公益岗人员名单问题。经查,蛇窝泊镇前撞村办理2023年、2024年公益岗人员过程中,均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并将公益岗名单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无人提出异议,举报问题不实。2025年3月,栖霞市纪委监委对反映李某某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书面澄清正名。
上述3起失实检举控告,有的因个人恩怨而诬告,有的因道听途说而错告,扰乱正常信访举报秩序,给被举报的党员干部造成不良影响,挫伤了相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纠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引导群众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积极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积极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