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薄克国 2026-02-27 21:31:21原创
2月27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志荣介绍,制定《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是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工匠之城”的一项重要法治实践。在整个立法过程中,青岛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通过构建一个逻辑自洽、根植实践、彰显特色的制度体系,为青岛市产业工人全职业周期发展提供系统性的制度保障。

在考虑立法整体思路时,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确保立法正确方向。制定《条例》,就是要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将党中央政策要求转化为刚性制度保障,落地为青岛法治实践。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立法务实管用。全面梳理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论证分析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路径,聚焦“技能如何提升”“通道如何畅通”“价值如何体现”,构建覆盖产业工人“培养、发展、激励”的全链条制度体系,打破纵向“天花板”与横向“隔离墙”,拓宽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空间,精准回应青岛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推动形成“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受益、贡献者光荣”的鲜明导向。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确保地方特色鲜明。作为全国范围内具有先行先试性质的立法项目,我们在立法时注重探索性与引领性。一方面,总结青岛作为首批产改试点城市的实践经验,紧扣“工匠之城”建设部署,聚焦“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精准施策,确保立法工作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的同时,与城市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另一方面,立足青岛制造业基础雄厚、职业教育优势突出等实际,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创新、产教融合深度推进等方面,设计具有青岛特色的制度条款,力争为全国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地方立法提供“青岛方案”。
为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我们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凝聚共识。为确保制度设计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和工人所盼,立法调研始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起草阶段,市总工会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提交人大审议后,多渠道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职业学校等各方意见,深入海克斯康、中车四方等企业,面对面听取一线工人关于技能评定、创新激励的意见建议。
二是注重科学立法,借助外脑智库完善制度设计。在广泛民主参与基础上,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立法精准度。起草初期委托青岛科技大学专家团队论证框架与核心条款,初次审议后征求山东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意见,并召开专家论证会,针对关键问题反复研讨,同时赴深圳、佛山等先进城市学习经验,做到立足实际、博采众长。
三是严把审议关口,精细打磨确保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法工委和社会建设工作室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协调解决重大分歧与关键问题。《条例》经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其间逐条分析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将相关建议转化为法规具体条款,同时严守法制统一,多次向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请示,确保在创新突破的同时,于法有据、严谨周延。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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