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十五五”奋斗正当时·干事创业 担当尽责| 青岛制定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王丽平   2026-02-27 20:15:31原创

2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潘思晓,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志荣,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邹杰,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张恩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对于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首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地方立法有根本遵循

早在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出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第一次专门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法规,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时隔七年,202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再次对这项改革作出战略部署,进一步强调要加快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相关立法。这些部署要求,为地方立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青岛立足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定位,在全国率先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地方立法,以法治护航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青岛方案。

深入10区市、30多家企业调研

记者自发布会获悉,《条例》立法工作于 2024 年正式启动。市总工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联合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法工委,依法依规推进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等各项工作,力争制定出一部务实管用、科学规范的良法。

为了把这部法规立准、立实、立好,市总工会深入全市10个区市、30多家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查产业工人队伍现状、特点和现实需求;并先后赴厦门、深圳、佛山、宁波等城市学习考察,系统借鉴先进经验,为《条例》的制度设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在起草过程中,先后多次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商研究、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论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充分吸纳各方智慧、凝聚各界共识,确保《条例》既贴合青岛发展实际,又切实回应产业工人的期盼诉求。

以务实举措破解堵点难点问题

据悉,《条例》系统整合了青岛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将联席会议制度、企业自主评价、工匠选树等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条文,同时衔接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国家战略部署,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条例》聚焦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创新成果转化难、社会认同度不高等突出问题,靶向设置制度安排,明确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目录、健全创新成果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技能要素参与薪酬分配等,推动以务实举措破解堵点难点问题。

同时,《条例》明确了政府主导、工会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细化各方法定职责,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凝聚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有利于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与社会生态。

巩固深化青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成果

青岛是制造业强市,是“工匠之城”,也是全省首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城市。

扎实的改革成效为地方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条例》以立法形式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标志着青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从政策探索迈入了法治保障新阶段。《条例》明确了政府、企业、工会等各方责任,把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治安排。这一举措,将推动青岛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更加稳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体系力量更加坚实,“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依托《条例》保障,青岛将聚力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聚力打造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流产业工人队伍,持续深化工匠人才培育,持续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技能保障。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丽平)

责任编辑: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