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追逃护民生 法院公安联动执结63万元赔偿款
地方法治 | 2026-02-28 17:37:43
近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赔偿款,保障其后续治疗顺利开展,也以实际行动向被执行人彰显:无论被执行人藏匿多远,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司法权威不容任何挑战。
周某某与孙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偿周某某各项损失共计6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未及时主动履行,周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鲁本仑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除银行卡内6000元余额,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孙某在事故发生前不久,已将名下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获款900余万元。巨额转让款去向不明,孙某又长期隐匿行踪,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破解难题,执行法官鲁本仑先后开具15余份调查令,向国家电网、快递公司、通信运营商等多家单位核查被执行人住址信息;连续多日加班加点,逐笔梳理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及关联人员的银行流水、微信交易等海量数据。最终查实,事故发生后,孙某为恶意规避执行,将巨额厂房转让款转入其子女账户,后续又分批转出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孙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刻意隐匿行踪、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抗拒执行意图明显,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墨法院执行局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开展网上追逃,在深圳抓获孙某。
面对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确凿证据,孙某彻底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后果,主动请求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委托其亲属当场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义务,案件执结。孙某深刻悔过,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的谅解。
下一步,青岛即墨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公安等机关的协调联动,始终保持打击拒执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为推进辖区诚信社会建设、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