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安全生产问题,新津城市产发集团收103万元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2-28 15:11:0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双公示栏获悉,2月9日,成都市新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持股的成都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津城市产发集团”)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收到103万元罚单,处罚机关为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新津城市产发集团的违法事实是: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未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有限空间进行风险辨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雨污水井存在缺氧窒息的风险。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对新津城市产发集团罚款人民币103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应急事故罚(2025)7001001-3号。

据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城市综合运营服务的国有企业。集团以服务四川成都新津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重点,致力于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截至目前,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和代管公司共计55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成都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庆宇,由成都市新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持股,后者是重庆高速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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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