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致1死,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旗下带岭林业局公司被罚5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2-28 16:58:2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黑龙江)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2月25日,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旗下的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带岭林业局公司”)因一起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收到50万元罚单,处罚机关为大箐山县应急管理局。

带岭林业局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带岭林业局公司在带岭镇明月林场集体作业现场,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处罚机关表示,该公司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带岭林业局公司人民币50万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伊箐)应急罚〔2026〕1号。
据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公司是在原伊春林业管理局及所属森工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益类企业,实行“省属市管”体制,为全国五大森工集团之一。施业区总面积351.24万公顷,其中265.9万公顷集中于伊春市境内,其余分布在鹤岗、黑河、绥化、哈尔滨等市,森林覆盖率87.6%。下辖17个林业局公司、195个林场分公司,以及伊林集团、伊旅集团、山鼎建筑、岐黄养老等商业类子公司。带岭林业局公司即其17个林业局公司之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刚,由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则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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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