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坑千万不能踩!透过这一系列案件,了解一下“帮信”犯罪是什么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陶相银 2026-02-28 18:53:49原创
2026年2月,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连续出击,成功打掉多个为电信网络诈骗“输血供粮”的犯罪链条,依法对尹某、王某、姜某、李某、刘某、孙某等6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们均因“借张卡”“转笔账”“收几部手机”,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举动,而成为帮助他人犯罪的“重要一环”,最终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法律制裁。
案件不“远”,就在你身边
你以为“帮信”离得很远?其实它就藏在日常话术里——

“用你银行卡走个账,给300块辛苦费”;
“帮忙收下快递(其实是赃款买的手机),放家里几天”;
“刷单返利要提现?先用你账户过一下流水”……

这6起刚破获的案件,正是这些“熟人托付”“兼职邀约”“朋友帮忙”的真实翻版:
尹某、王某为赚快钱,出借银行卡协助转移涉诈资金;
姜某明知是诈骗赃款所购的10部手机,仍代为接收、藏匿;
李某、刘某、孙某则通过“快进快出”“网购套现”“多卡分流”等方式,为诈骗团伙清洗资金超18万元。
所有行为,均已触碰法律红线。
“帮信罪”不是“背锅侠”,而是实打实的犯罪

有人问:“我又没骗人,怎么也坐牢?”
答案很明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什么算“情节严重”?
简单说:协助转账满20万元,或帮3个人以上“走账”,或赚了1万元好处费,或明知是赃款还帮忙取现、买货、存钱……
哪怕只出借1张卡、只操作1次转账、只代收1个包裹,只要查实“明知+帮助+获利/造成后果”,就可能构罪!
你的卡,不是“共享充电宝”
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号,都是你的“法律身份证”。出租、出借、出售=主动交出作案工具,等于把自己送进“帮信”黑名单。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陷阱专盯“想轻松赚钱”的人
凡要求“用你账户”“帮你刷单”“代购指定商品”“配合资金流转”的“兼职”,99%是诈骗洗钱环节。别让“小利”毁掉征信、工作和前途。
发现异常,立刻“断、报、删”
发现银行卡突然进账又秒出、收到陌生短信提示“交易成功”、被拉进可疑群聊……
立即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报案;同步联系银行冻结账户、注销可疑APP、删除聊天记录并保留截图。
法律不看“是否知情”,而看“是否应当知情”——频繁异常操作、明显不合常理的“帮忙”,司法机关会综合认定“应知即明知”。
打击电诈,从来不是警察的“独角戏”。每一张守牢的银行卡,每一次警觉的拒绝,每一通及时的报警,都是守护自己、家人和社会安全的坚实一环。

别让一时糊涂,成为终身悔恨。你的清醒,就是最好的反诈盾牌。
责任编辑:陶相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