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些违法事实,新天钢联合特钢被警告、罚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02 10:56: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天津)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栏获悉,2月26日,新天钢集团旗下的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下称“新天钢联合特钢”)收到行政处罚罚单,处罚类别为“警告;罚款”,处罚机关为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新天钢联合特钢的违法事实是: 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对新天钢联合特钢作出警告、处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应急罚〔2026〕总-防-004号。

新天钢联合特钢官网介绍,公司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主要装备有:三台230m2烧结机、二座10m2球团竖炉、三座1080m3高炉、一座1250m3高炉、三座120t转炉、四条热轧带钢生产线。具备年产钢420万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连铸坯和带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市新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16082.3283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晓亮,由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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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