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冲还贷”业务怎么办理?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王莉莉 2026-03-03 11:48:31原创
3月2日,有市民拨打大众新闻·鲁中晨报(0533)3585000新闻热线咨询,什么叫做“按年冲还贷”?该如何办理?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按年对冲还款业务(以下简称“按年冲还贷”)是指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均在本市缴存),每年可申请划转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部分或全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还款方式。
办理条件:1.借款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一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2.申请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余额充足;3.申请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冲抵部分或者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4.申请部分冲抵贷款的,每次冲抵额度不得低于1万元,冲抵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保留不少于5%的贷款余额;5.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账户为封存、标记为“失信职工”或人民法院冻结状态的不得办理。
办理渠道可通过线下办理,也可通过线上办理。线下办理,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任一服务厅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线上办理,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s://zbzfgjj.cn/hfmiswt/login)、爱山东APP办理,无需纸质材料。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责任编辑:孙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