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丨轧上铁耙车胎报废,找不到撒落方咋办?

大众新闻 刘玉凡   2026-03-03 17:15:20原创

近日,潍坊市民宋先生在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他开车途径昌乐县宝通街时,因道路上有撒落物,车辆受损,车胎报废。

据宋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在2025年11月22日。当天中午,当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刘坤家社区路段,宋先生突然发现内侧车道有一件黑色撒落物,他下意识地打了一下方向盘,没想到底盘还是传来“砰”的一声。此时,车辆发出报警,提示车辆左前胎发生异常,宋先生赶紧减速,慢慢把车停在路边。

道路上的撒落物

宋先生检查车辆时发现,左前胎侧面扎了一个眼,正面扎了两个眼,车辆下护板和下槛受损。宋先生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并联系了汽车4S店,车辆被拖车拖走。根据4S店出具的维修报价单,此次车辆维修共花费5679元。

宋先生说,从外表判断,黑色撒落物是一件铁耙子,他认为撒落铁耙子的车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联系交警,该路段监控无法找到撒落物的所有人。

2025年11月26日,昌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了一份事故证明,证明宋先生驾车行驶至刘坤家社区路段时,轧到路面不明铁件,造成车辆受损。因找不到撒落责任人,宋先生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经联系多个部门沟通,宋先生被告知可联系道路清扫公司。

2月25日,记者和宋先生一起来到负责事发路段清扫的环卫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多次接到宋先生的投诉并予以答复,他建议宋先生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经法律认定,环卫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将赔偿宋先生的损失。

在双方的沟通中,环卫公司提到日常维护的难点,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在场清扫道路异物,且事发时间工作人员已下班。宋先生认为,“不在作业时间”不代表对方责任可以免除。此外,他也不是要让环卫公司承担所有的责任。宋先生希望以自己的遭遇为例子,让更多人知道如果找不到撒落方,该如何索赔。

经过两个小时的沟通交流,环卫公司表示将进一步研究此事,争取尽快给宋先生答复。

2月26日,宋先生告诉记者,对方已同意赔偿,目前,赔偿款已到位。

山东齐东律师事务所于文超主任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人,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在本案例中,环卫公司作为事发路段的管理人,若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按照合理频率和标准对道路进行清扫维护、及时清除路面遗撒物等养护管理责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于文超提醒,驾驶员遇到类似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拍照固定证据。公共道路管理人可以和市民协商确认彼此应该承担的责任比例。协商不一致,市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众新闻记者 刘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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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