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保寿险青岛分公司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案例警示:警惕以假借解决农村老人就业进行吸金的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太保 2026-03-03 14:00:01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开展“公益帮扶”“乡村振兴”等项目的名义,通过在多地组织宣传会议、庆典活动等方式公开招揽人员,以承诺出售公司股权、参与高额分红等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募集资金。此类活动往往脱离实体经营,要求参与者将资金直接投入公司账户,最终因资金链断裂或负责人逃匿,导致参与者本金无法收回,蒙受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详情】
马某等7人成立河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长。该公司以开设“一村一店(超市)”,解决农村老人生活就业为由,通过召开周会、周年庆等方式四处宣传,招揽人员开店,店内商品由公司提供。之后,马某等人又通过鼓吹公司前景、邀请名人站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开店的人员交纳3万元购买公司千分之一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参与分红。然而,集资参与人购买股权后,马某等人却消失无踪。经公安机关统计,河南某电子商务公司吸收的薛某等人的钱款数额共计180.17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作为河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未经依法许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马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案件警示】
与一般非法集资不同的是,本案披上了“投资”的外衣。马某以“一村一店”“解决农村老人生活就业”的美好愿景,吸引开店(超市)人员投资入股,并许以分红,结果却是投资陷阱。暴利与高风险相伴相生,面对“天上掉馅饼”的投资诱惑,投资者不应盲目跟风,而应提高警惕,擦亮双眼,抵制高额诱惑,拒绝非法集资,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增强风险识别与防范意识:广大群众应提升对各类投资项目的风险识别能力,不轻易相信所谓“公益帮扶”“乡村振兴”等项目的夸大宣传,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坚决拒绝非法集资并及时举报:不参与任何未经依法许可的非法集资活动,不将资金直接投入非正规渠道,确保资金安全。如发现可疑的投资项目或集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太保
责任编辑:郭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