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商银行:跨五千里到黑龙江违规放贷,想起诉却只能去无锡?

大众新闻    2026-03-03 15:15:50原创


在黑龙江从网贷平台申请借款,放款方竟是相隔四五千里、无跨区域放贷资质的锡商银行。用户在当地起诉,却被锡商银行提出管辖权异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无锡监管分局确认,锡商银行跨区域经营网贷业务违规,已约谈其董事长及行长。

日前,来自黑龙江的李先生,向大众新闻记者讲述了自己在网贷平台的借款遭遇: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他先后4次通过平台申请借款,其中2笔借款的资金方为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故借款逾期后,李先生遭到了暴力催收。

2025年10月,李先生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无锡监管分局答复,锡商银行存在跨区域经营网贷业务问题,其董事长及行长已被约谈。

随后,李先生以此为由,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二审败诉后,2025年12月31日,李先生主动联系锡商银行客服,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

李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2025年12月31日,他通过手机转账方式将款项汇入锡商银行对公账户,锡商银行工作人员也证实了这一结果。

然而,2026年1月2日,李先生再次收到锡商银行的催收短信,而锡商银行则答复称,是对公转账延迟所致。

2026年1月21日,李先生再次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锡商银行侵犯其人格权。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锡商银行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理由是锡商银行住所地为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且核心证据(如还款入账凭证、短信发送记录等)均存放于锡商银行住所地,由锡商银行住所地法院审理更便于查明案件事实。

该请求被驳回后,锡商银行不服一审裁定,于2月12日提起上诉。在上诉状中,锡商银行认为,贷款合同及贷款关系的管辖根本不在现一审法院,不应由被上诉人住所地法院审理。

据李先生介绍,在他将自己与锡商银行的维权经历上传至网络后,不少有类似经历的用户纷纷向锡商银行发起维权,锡商银行的客服电话也逐渐无法接通。

2月24日,大众新闻记者尝试多次拨打锡商银行客服电话,均未能接通。记者辗转多次,尝试拨打其登记的多个官方电话,最终于当天上午11时拨通,随后记者向其工作人员表达了采访诉求,对方表示会如实记录并转达。

截至发稿,大众新闻并未获得对方的答复。

(大众新闻记者 李振兴 视频剪辑 高欣雨)

责任编辑:张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