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周报|消防安全、车辆受损、民生保险……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大众新闻 赵小菊   2026-03-03 17:26:35原创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2月23日——3月1日,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的以下留言有回复了。

1、鞋架阻挡消防栓物业不作为?

网友留言:胶州市保利叁仟栋小区二期21号楼二单元1001住户打造鞋架阻挡消防栓,私自拆除防火门影响消防安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不作为。

回复:2月27日,青岛大沽河省级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应急办联合保利物业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情况。经现场勘验,确认当事人反映的鞋架占用消防栓、防火门缺失等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当即督促相关责任方整改,目前鞋架已从消防栓位置移至走廊门口,防火门也在协调尽快安装。

2、道路洒落物致车辆受损,路段管理企业应赔付吗?

网友留言:2025年11月22日(周六)中午11点29分,潍坊至昌乐由东向西在超车道上行驶,途经宝通西街(G309)刘坤家社区公交车站处时,因道路上洒落物(铁制物件)导致电车底盘受损,左前胎报废。昌乐县宝通街交警大队出警,并出具出警证明证实是道路洒落物导致车辆受损,联系拖车将车拖至4S店维修中心,定损5679元(出具相关维修报价单)。求助12345,得知该路段管理企业为昌洁公司,但昌洁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11点他们已经下班,事故发生时间为11时29分,无法处理,求助10多次得到答复一致。诉求:赔付车辆受损维修损失5679元。 

回复:2月25日,帮办记者与当事人宋先生前往昌乐县环卫公司协商赔偿问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上报主要领导后协调解决此事。2月26日,宋先生表示赔偿款已到位。

3、工资被拖欠何时能讨回?

网友留言:我叫毛九武,我于2025年12月13日举报青岛伟信集团(青岛小镇项目)拖欠我52000元工资一事,拖到至今没有得到处理,没有给工资。拖欠的工资对一个农村家庭影响很大,希望帮忙讨回。

平度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已多次催促施工方支付工资,近期将重点关注落实情况。

帮办记者将持续跟进直至工资落实。

4、饮酒后溺水身亡,山东省灾害民生保险能理赔吗?

网友留言:丈夫王亮于2024年5月24日,在去朋友家帮忙的时候因意外溺水身亡。后经村委普法,可去申领山东灾害民生保险,这是省政府给每个公民免费承保的保险。自然灾害特定事故都可承保,其中就包含溺水。可申报到当地保险公司却不予理赔,理由是饮酒。可据当时在场的朋友说他们在地里干活,只喝了一瓶啤酒并未大量饮酒。而且后来也并未尸检证明是酒后溺水。且灾害民生保险村委也有宣传,并未明确规定酒后意外不予理赔。

巨野县金融监管支局相关负责人回复: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公司的经理对接核实,保险公司经理提供了三份材料说明。一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灾害民生救助责任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总部制定,里面提供了保险理赔的各项说明。二是《鲁灾害民生县办〔2023〕1号》文件,列明了关于加强道德风险排查,重点排查责任除外情况。其中,责任除外情况就包括酒精药物。三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死者家属的询问笔录和录音录像。询问笔录里面说明,走访现场群众以及去帮忙的朋友家的母亲,进行详细了解后,确认是死者饮酒后自行下河。所以,鉴于上述情况,不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最终不予理赔。

5、带奶茶入影厅被拒,影院提前告知就合理吗?

网友留言:2026年2月23日晚上,我们一家四口去李权庄美创未来影城看电影。去之前到蜜雪冰城买了4杯奶茶。我们到了电影院,他们说电影院官网上写的不让带奶茶,说是很容易洒。但是影院买的可口可乐瓶装的可以带进去。我就针对这个事情跟他们有一些纠纷。因为我去了很多电影院,都没有这个规定,说奶茶不能带进去。他们坚持奶茶属于易洒的饮品,不可以带入。

莱西美创未来影城回复:顾客携带的奶茶较易洒漏。此前影院发生过饮料洒漏,清洗花费了1800元,经咨询公司法务,影院在门口和检票口公示禁携带易洒易漏物品,网上平台也进行了公示。对于该规定是否合理的问题,莱西相关部门回应称,这是影院自己的规定,若影院强制顾客购买该影院的饮料,肯定不合理,但经调查,该影院出于卫生和观影体验考虑,部分饮料不让带进场,但并不是所有饮料都不让带入场,且影院饮料可买可不买,目前该情况已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人未表达其他意见。

6、对村中账目有疑问,可以查看吗?

网友留言: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苏村大队百亩地承包数十年,未为村民办正事。国家出资的厕所改造项目,向每户额外收取400元;国家出资的修路项目,向每户额外收取600元;自来水改造项目,向每户额外收取500元。要求公开大队账目,但乡纪委接收反映4-5个月后一直推诿,未处理也未提供账目。

汶上县郭仓镇人民政府核查后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前期苏村村民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结果反馈情况

2025年9月22日,郭仓镇纪委收到上级转办的反映苏村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后,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汇报并获批,随即成立核查组对问题线索开展全面调查核实。2025年11月26日15时39分至16时15分,镇纪委工作人员当面向信访人苏x全、苏x岗反馈了核查结果,全程录音录像。当时信访人苏X良因在外地不能到镇,系通过电话反馈。经查,9月22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中未涉及自来水改造项目收费问题。综上,网民反映“乡纪委接收反映4—5个月后一直推诿,未处理也未提供村级账目”的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反映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苏村大队百亩地承包数十年,未为村民办正事问题。经核查,反映人所反映的苏村集体土地百亩地,实为该村村南村果园地块,面积96.37亩,土地性质属苏村村集体所有。该地块自2005年至今持续对外发包,均严格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与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价格公开透明。承包费收入全额上缴镇财务监管中心统一监管,资金全部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修建、绿化亮化等公益事业项目,账目清晰、管理规范,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二)关于国家出资的厕所改造项目,向每户额外收取400元问题。经核查,2017年1月,苏村村委会按照上级改厕工作部署,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将改厕工程委托第三方施工队实施,并与施工方崔xx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按政策为每户免费改造1个厕所,村委会未收取任何费用。核查显示,个别农户因私自与施工方协商改造2个厕所,产生额外工料费用,该费用由施工方直接收取,苏村村委会未参与、未经手,也未向村民收取任何钱款。综上,反映“向每户额外收取400元”的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国家出资的修路项目,向每户额外收取600元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村修路”问题,实为2013年苏村生态文明村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对村内29条道路实施硬化、绿化、亮化及排水沟修建工程。因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且村集体经济薄弱,为缓解资金压力,苏村经村“两委”会议、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研究通过,按每户600元标准收取费用。所收资金由镇经管站全程监管,账目清晰,款项全部用于道路建设支出,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

(四)关于自来水改造项目,向每户额外收取500元问题。经核查,2020年9月28日,汶上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城乡供水一体化村内管网改造资金由县、乡、村三级统筹,县、镇、村各承担1/3,县级补助资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2020年11月23日,郭仓镇根据上级部署,制定《郭仓镇城乡供水一体化村内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规定“由村集体向村民集资600元,剩余部分由镇政府解决”。苏村严格按照镇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村实际,经村党支部、村“两委”、党员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按每户500元标准收取费用,用于实施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于2020年12月完工,有效保障了村民饮水安全。核查未发现苏村村委会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收取其他费用问题。

(五)关于要求公开大队账目,但乡纪委接收反映4-5个月后一直推诿,未处理也未提供账目的问题。经核查,苏村自实行村级财务“村账镇管”以来,财务运行及执行情况始终由镇经管站负责监督管理。2021年起,村级财务交由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规范代理记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按月报账,并定期在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同时按要求开展村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村级财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针对信访人提出公开苏村财务账目的诉求,建议其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向富全新村村民委员会(苏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级理财小组全程监督下,对苏村村级财务账目进行清查。2025年11月26日已就相关程序要求当面告知信访人,并引导其依法依规、按程序提出申请,理性反映诉求。综上,反映“乡纪委接收反映4-5个月后一直推诿,未处理也未提供账目的问题”不属实。

7、工资一直未结清

网友留言: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期间,吴先生等五名务工人员,在由菏建集团第九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上从事木工工作,七万多元工资至今未能结清。

鲁西新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后续将从中协商调解,督促结清拖欠工资。

8、被拖欠的工资何时给?

网友留言:本人2023年6月到2024年9月份,在嘉祥县卧龙山街道卧佛寺村红旗佳苑小区5号楼做水电安装工作,到现在还欠31570元,一直不给,工地一直在施工,就是不给农民工工资,希望领导能够关注。

嘉祥县卧龙山街道回复:2026年2月27日下午,街道工作人员、开发商和当事人一起见面沟通,通过协商,开发商与当事人当日签订了还款协议。

9、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网友留言:购买到食品后发现是过期食品,联系商家赔偿未果后联系12345市民热线跟食品监管部门,未达到满意结果,后继续拨打12345市民热线后至今没有答复。

回复:经帮办记者核实,目前当事人已经依法起诉过期食品销售方,该案件法院已受理。

10、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何遭拒?

网友留言:企业改制离职后,社保关系转地方,现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遭拒。邹城人社局表示办理该退休需原始工资表,姚先生因无法提供该材料无法办理退休。

回复: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称,姚先生此前从事井下相关工种,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以职工原始档案材料为核心审核依据。但姚先生的原始档案记载并不全面,缺少井下津贴发放记录、下井工作日志等关键佐证材料。邹城市人社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如果企业提供不了相关材料,则无法为姚先生办理提前退休。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姚先生所从事的井筒机电安装工未被列入国家特殊工种目录,想要按井下工人身份申请提前退休,需满足两项条件之一:一是能证明全年下井天数占比达三分之二以上;二是原始工资表中明确体现井下津贴发放记录。同时,该负责人提到,国家人社部已建立全国特殊工种信息审核系统,要求审批材料需按年度、逐页上传系统备案,材料不全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

针对两地人社部门的说法,帮办记者拨打全国人社服务热线12333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援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8号文件)解释,对于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要按照原始档案和信息库备案信息,对职工从事的特殊工种以及工作年限等信息进行资格备案。但是,原始档案中记载不完整、不清晰、不一致的,必须以企业提供的、能证明职工当时从事特殊工种和年限的原始材料为依据进行认定。至于材料缺失情况下能否办理、是否有其他材料可替代,最终要以退休审批地,也就是邹城市人社局的具体执行口径为准。

(大众新闻记者 赵小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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