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落地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6-03-04 23:05:37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王永飞报道)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获悉:3月4日,新疆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在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克拉玛依市落地,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红利在新疆落地见效。

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具有调节基础货币、引导信贷投向的功能。新疆首批民营企业再贷款由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克拉玛依市分行和哈密市分行向辖区内4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金额总计22.3亿元。

202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再贷款,专项用于激励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破解长期以来民营中型企业融资“中部塌陷”困局,即民营大型企业融资渠道通畅、小微企业有专项政策扶持,而处于中间地带的民营中型企业融资可得性弱、支持力度不足的痛点,实现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全覆盖。

政策出台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第一时间召开政策传导会,对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摸排,掌握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合格质押品储备等情况,科学测算授信额度,确保资金投放与机构服务能力、区域民营经济发展需求同频共振。

同时,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资金投放、使用、归还等各环节要求;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一对一”辅导,全程协助完成账户开立、质押等全流程手续,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资金快速到位。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将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再贷款服务流程,发挥民营企业再贷款牵引带动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聚焦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责任编辑:赵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