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3·15”期间,淄博五大主题活动提升消费品质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05 19:36:45

3月5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会上,淄博市消保委会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发布了2025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以及2026年“3·15”系列活动安排。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更是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2025年,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抓手,聚力“五个放心”目标,推动消费热度从现象级向常态化跨越、消费品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消费动能,彰显了“人好物美心齐”的淄博城市品质,全市消费者满意度排名在全国百城测评中跃居第15位。

2025年,全市2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验收,获批省级高水平标准化基础项目2项、省标准化项目计划20项;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02项。深入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出台《“淄博美物”公共品牌管理办法》,首批20个“淄博美物”品牌正式发布,10个品牌成功入选第四批“好品山东”,新华制药、中铝山东分别荣获第十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及提名奖,持续擦亮淄博制造、淄博服务品牌底色。建成园区质量认证提升服务站26个,推动企业累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88张,培育“同线同标同质”企业41家,切实以品质供给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在食品安全领域,深化全链条监管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121项全链条监管落实措施,854家食品生产主体实现“三标”管理,完成7430家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排查整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728个,设立106家“你点我检”便民服务点,完成监督抽检22965批次,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药品安全领域,创新构建药品零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体系,开展检查5680家次、督促整改1544家次;在全省率先开展医疗器械异地设库监管,整改问题10项。实施化妆品监管清单化管理,制定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42项、负面清单14项,对1257家美容美发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省药品审评核查淄博分中心高标准落地,持续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服务效能。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聚焦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2410家次、督促整改问题353个,完成58类3847批次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重点产品抽检,对69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督促整改到位。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突出强化客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监管,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屏障,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019人次,排查整改隐患问题1201项,依法清退不合规电梯维保单位41家,电梯投诉量同比下降32.36%。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精准监管、严格执法办案,持续净化线上线下消费市场环境。紧盯元旦、春节、国庆等消费高峰期,聚焦大型商超、景区等重点场所,围绕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开展高频次价格巡查,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145件,切实保障群众消费权益。聚焦主流电商平台,开展网络交易行为监测,精准核查处置违法线索,督促指导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累计监测店铺73151个、商品841.52万件。深化“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全年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759件,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笔消费交易之中。

2025年以来,培育“放心消费单元”涵盖2.6万个经营主体、10个高速服务区、54个集聚区,引导5000家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公开承诺、诚信践诺,全面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创新打造多元放心消费场景,培育八大局便民市场、红叶柿岩、淄博商厦等50余家放心消费诚信标杆,联合商务部门打造放心消费直播间35家,推动放心消费覆盖线上线下、贯穿衣食住行,让群众消费更便捷、更舒心、更安心。依托“迎新春消费季”“3·15放心购”等活动,引导商家推出优惠让利举措,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体验。

创新实施“2135”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快速处理规范》团体标准,让消费维权跑出“加速度”。倾力打造八大局等10个网红“放心消费街区”,推行“一店一码”“一小时快调”机制,在全市各大商超、景区、市场规范建立157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消费纠纷就地就近化解。深化先行赔付制度,推动45家商场市场景区与5200余家经营者签订协议,快速解决纠纷2136次;上线“齐小宝”人工智能纠纷化解平台,以科技赋能维权服务。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维权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源头治理转变,全市系统接收处置消费纠纷同比减少4.43%,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6年“3·15”期间,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将联合消保委各委员单位开展一系列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五项主题活动:

举办淄博市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维权事迹分享汇”

本次活动将全面总结并发布市消保委二届全委会2025年度工作成效;通过“分享汇”的形式,生动展现2025年度全市消费维权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温暖人心、激励担当。会上,正式公布第一批“淄博市放心消费体察官”名单,并面向全社会发布“提升消费品质”倡议书,进一步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

举办淄博市暨张店区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该活动由市消保委牵头,联合张店区及市直各委员单位开展。立足各部门职能,组织行政单位、行业协会、公益律师及维权志愿者,现场开展消费政策宣讲、法律咨询、投诉受理、真假商品鉴别等便民服务。通过“面对面”的指导,让维权知识直达基层、直通群众,切实提升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与依法维权水平。

开展“放心消费体察”活动

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公信力人士担任的首批“放心消费体察官”深入一线,围绕食品药品、教育培训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开展消费体察、监督评议,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全市消费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深入开展“‘3·15’放心消费齐鲁行”(淄博站)活动

倡导全市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自身经营特色,在“3·15”期间推出形式多样的优惠让利措施,真正让消费者得实惠。同时,督促相关单位细化完善无理由退货承诺,明确退货品类、时限及售后保障,真正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

深化“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宣传教育

组织各区县、市消保委各委员单位,紧扣年主题,打通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接地气、见实效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展示过去一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与显著成效,广泛传播“满意消费、协同共治”理念,让人人关心维权、人人参与维权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发布会上,市消保委四个副会长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同志和张店区分管领导先后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曲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