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 泰安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施行新规
望岳新闻 2026-03-06 09:11:12
望岳讯 3月5日,记者从泰安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落实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我市从3月20日起全面施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龄上限至63周岁,并同步规范注销年龄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从业年龄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对因年龄原因导致从业资格证注销的人员,将在技术层面统一集中恢复证件数据信息,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3周岁,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因年龄原因证件已到期的从业人员无需重新申请、无需换发证件,届时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或“爱山东”App查询电子证照调整情况;存在机动车驾驶证失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从业条件、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等情形的从业人员,相关证件数据不纳入恢复范围。
相关人员如有疑问,可拨打0538-8503623/8629251咨询。
记者:温雯
责任编辑:李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