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启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地方法治 | 2026-03-06 20:07:17

3月5日下午,烟台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研究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近期又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思想基础,深刻领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学习教育总要求,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
会议强调,要坚持一体推进,保障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持“深学细悟”,原原本本系统学、带着问题深入学、结合实际跟进学,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真功,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对标真查”,对照上级要求查、深挖思想根源查,在检视问题症结上动真格;坚持“真改实改”,坚持系统治理、立破并举,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出实招,做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开门教育”,广泛收集民意、做好检务公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践行检察为民上见实效,让群众参与、受益、可感可及。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凝聚协同推进合力。拧紧责任链条、深化工作融合、力戒形式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务实踏实的态度,真正把正确政绩观镌刻在心、落实于行,为推动烟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管干部、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金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