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何选择生态环境领域?
人民日报经济社会微信公号 2026-03-07 17:14:24
3月5日,备受关注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即将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法治新阶段,将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制度根基。
生态环境法典,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治宣言。法典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贯穿始终,以法典立法方式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确保国家意志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彰显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法典意义重大。它是对数十年生态法治成果的集成升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现行有30多部法律。通过适度法典化的编纂方式,将这些法律梳理形成统一、协调、权威的生态环境法典,将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法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生态环境法典亮点纷呈。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属全球环境法典首创,将“双碳”目标、碳市场、碳足迹、循环经济等上升为法律规范,为绿色转型提供稳定制度预期。法典直面新问题新挑战,专章规范化学物质、光、电磁辐射等新型环境污染,补齐治理短板;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兼顾生态保护与民生权益,回应社会关切。
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微山湖二级坝湿地公园景色怡人(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郭绪雷 摄
生态环境法典,是中华文明生态智慧的当代传承与法治升华。法典植根于中华文明,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为立法根本目的,不仅关注“不损害后代”的底线,更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动性,并通过“绿色发展”“生态红线”等制度工具将可持续发展转化为具体治理实践,体现了“功在当代,泽被子孙”,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筑的法律防线。
生态环境法典,还承载推动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时代使命。法典单设“绿色低碳发展”编,以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良性互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作为立法目的,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和“宁静生活”的迫切期待,体现人民至上、生态为民的价值追求。
生态环境法典,为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生态环境法典立足中国国情、总结中国经验,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兼具本土性与引领性的立法范例。法典将履行国际公约义务进行国内法转化,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法典蕴含的整体系统观、生命共同体理念等,为破解全球性的环境危机提供了不同于西方传统“征服自然”模式的另一种哲学思考和解决方案。
制定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护航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之计。以法典为遵循,把法治力量转化为治理效能,定能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为全面建设美丽中国、阔步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
责任编辑:姜凯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