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五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其中一管理单位被罚款两万元
澎湃新闻 2026-03-09 07:32:53
当前,正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期暨高火险期,凉山、雅安、甘孜等地近期接连查处多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5名村民及1家管理单位被依法处罚或追责。
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通报:3月2日10时许,凉山州会东县铅锌镇田尾村2组村民张某某,在禁火期内未经批准,于该村茶叶树沟野外作业时违规吸烟。其行为违反《会东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五十四条,当地依法对管理单位四川天择矿业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对张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
2月21日16时许,凉山州喜德县光明派出所民警在护林防火巡查中,发现阿的某某在林边土地内生火烤洋芋,不慎引燃周边杂草。经询问,阿的某某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被处以500元行政罚款。
雅安市汉源县富泉镇鸣鹿村17组村民刘某某,于2月19日19时在自家地边违规焚烧甘蔗枝叶,违反森林防火野外用火管控要求。该村对其予以批评教育,并按村规民约处罚2000元。
2月14日,甘孜州九龙县林草局联合呷口镇、县森防指办,查处一起村民在呷口镇违规野外用火案,该行为给森林草原安全带来隐患。案发后,涉事村民已公开道歉。
更早的1月21日,雅安市宝兴县森林草原防火监控系统在灵关镇河口村发现烟点。经查,村民廖某某在未办理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2月12日,宝兴县林业局依法对其处以300元罚款。
据澎湃新闻了解,四川省人民政府此前发布了《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2026年草原防火命令》,明确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划定防火区与高火险期,从严管控野外火源、排查隐患,并落实分级防控责任与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及生态安全。
(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周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