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菏说法丨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破解“离婚即失居”困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09 17:35:32原创
大众网记者 李欣 菏泽报道
基本案情
李某(女)与孙某(男)于2021年5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系再婚,2022年9月生育一女孙某某。李某打工,孙某有正式工作,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一处房屋。双方因感情不和自2024年11月起分居,分居期间,婚生女随李某生活。李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准予双方离婚;2.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支付房屋对价给男方;4.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孙某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范围等提出异议。
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一套,孙某的个人养老金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若干元。
裁判结果
婚生女自分居后长期随母亲生活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判决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而女方作为分居期间子女的主要照料者,承担了更多的抚养责任与生活压力,现女方无房可住,其要求案涉房屋归其所有,其支付男方房屋相应对价,应予支持。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个人缴纳部分应系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平均分割。
典型意义
本案聚焦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两大核心问题,裁判结果既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又充分回应了妇女在婚姻关系终止后的生存与发展需求。房屋作为家庭核心财产,其归属直接关系到女方与子女的生活稳定性,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有效避免了女方及子女在离婚后陷入“无房可住”的困境,为其重建生活,抚养子女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同时,法律所保护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可见的实物与存款,也涵盖基于婚姻关系、由双方共同努力所形成的全部财产性权益,无论其表现形式或存在账户为何。对男方养老金、公积金的精准分割,与房产归属的合理裁判形成合力,从财产层面筑牢了抚养子女一方的妇女权益保障防线。
责任编辑:刘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