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许明松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09 23:58:03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树立崇德向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冠县见义勇为协会受理、调查核实,并报经中共冠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同意,拟对许明松、许明磊、许长水三人合力救起四名落水儿童的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为确保事迹客观、真实、准确,现将该起事迹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许明松,男,汉族,198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冠县斜店乡许盘东村村民。

许明磊,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群众,冠县斜店乡许盘东村村民。

许长水,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群众,冠县斜店乡许盘后村村民。

二、简要事迹

2026年2月16日(腊月二十九)下午2时40分许,正值除夕阖家团圆之际。许长水驾车途经许盘东南桥时,发现河中多名儿童挣扎落水,情况万分危急,他立即大声呼救。正在附近自家门口洗车的许明松、许明磊兄弟二人听到呼救后,没有丝毫犹豫,立刻丢下手中工具冲向河边。面对冰冷刺骨的河水和未知的危险,许明磊率先纵身跳入河中,许明松紧随其后,许长水则在岸边接应。在救援过程中,许长水发现水下还沉着一名4岁左右的幼童,情况愈发危急。他当即大喊“下面还有一个!先救小的!”许明磊闻声立刻潜入水中搜寻,将幼童捞出递给许明松,许明松迅速将孩子托举给岸边的许长水。三人配合默契,成功将四名落水儿童全部救上岸。

因天气寒冷且救援耗费大量体力,许明磊无力爬上岸,许明松急中生智找来岸边秸秆将其拉上岸。此时,最小的孩子因呛水失去意识,许长水立即将其倒立拍打后背,帮助孩子吐出积水、恢复意识。随后,许明松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联系孩子家长。直到急救车和家长赶到,三人才穿着湿透的衣服默默离开。

此次被救儿童系本村人,4-16岁,有男孩2名、女孩2名。由于河边路面崎岖,驾驶电动三轮车时不慎掉落河中。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5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对公示人选及事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冠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

联系方式:17806355001

电子邮箱:sdgxjyyw@163.com

冠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