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蜘蛛王鞋业领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3-10 11:58:18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栏获悉,3月6日,蜘蛛王集团鞋业有限公司(下称“蜘蛛王鞋业”)收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单,其案由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处罚决定书文号:瑞市监处罚(2026)211号。

内容显示,蜘蛛王鞋业的主要违法事实是:当事人总数生产成人鞋类(男休闲鞋)80双,成本价78元/双,销售价86元/双,共销售80双,总销售额6880元,违法所得640元,上述产品于2025年9月28日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验,其中“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据悉,当事人蜘蛛王鞋业表示异议,提出复查申请。2025年12月4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表示不予受理。本案当事人提供了生产订单和销售出库单,已经张贴召回公告。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处罚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640元,并处罚款8944元,合计罚没款9584元(上缴财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2025年9月1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老年健步鞋产品质量“你点我查”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抽查中发现,54批次老年健步鞋中有11批次不合格,其中,蜘蛛王鞋业上榜。其不合格产品为男休闲鞋,生产日期及货号:2024.05.08/2Q30L530191,规格型号270(2.5)、260(2.5),不合格项目是耐折性能。

据其母公司——蜘蛛王集团官网介绍,蜘蛛王集团是一家以鞋业为龙头、多元化发展的大型民营无区域性集团公司。历经20多年的发展与沉淀,现有专卖店3000多家,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旗下品牌包括SpiderKing、S·K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蜘蛛王集团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小雷,由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则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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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