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底该多久?

速览淄博 |  2026-03-10 14:51:36 原创

刘文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试用期到底该多久?试用期约定可以随意修改吗?求职季即将来临,这些,都是不少求职者遇到的疑问。记者咨询淄博人社部门获悉,按照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工资待遇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孙伟)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