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润春晖•法护青禾”:向欺凌说“不”(一)
地方法治 | 2026-03-12 13: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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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青春,新规守护校园。新学期伊始,金乡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系列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未成年人条款,聚焦防范校园欺凌主题,为广大中小学生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3月10日,刑事审判庭干警应邀参加崇文中学全校大会,面向2000余名师生“以案说法”。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未成年人部分法条作了重点解读:比如首次明确将“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的学生欺凌”界定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意味着公安机关将依法介入,为受害者提供更早、更有力的法律保护。针对部分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怕罚”的错误认知,普法干警重点解读新规对行政拘留适用条件的调整,对于因年龄原因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新规配套强化了矫治措施。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法治课,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将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和谐校园环境。

此次“开学法治第一课”是人民法院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金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融入“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格局,擦亮“金润春晖•法护青禾”品牌,用法治阳光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讯员 王恩佳)
责任编辑:马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