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有关无人机新公告,为低空飞行装上 “智慧监控眼”

大众新闻 范薇   2026-03-12 19:03:53原创

3月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网络式运行识别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网络式运行识别的具体要求。

这份新规是对此前相关标准的细化。5月1日将实施的强制性国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46750-2025)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同时具备广播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新规把国标中的技术要求转化为全行业的合规要求,明确了新生产和存量无人机的国标适配标准。

《公告》中提到,对新生产无人机,自2026年5月1日起,无人机生产厂家应确保其生产、销售的无人机具备运行识别发送功能且技术规范完全符合GB46750-2025的要求。对于2026年5月1日之前已销售的无人机,生产厂家应当进行固件升级或加装运行识别模块。

此外,新规还深化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的功能,将其定为无人机运行识别信息的唯一接收处理载体,让平台从原本的静态登记升级为动态监管,还把实名登记标志、无人机唯一识别码与运行识别深度绑定,补上了此前登记与飞行运行脱节的监管缺口。

对于使用不具备运行识别发送功能无人机的用户,需及时关注所属无人机品牌发布的改造方案,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固件升级或模块加装,不擅自拆除、损坏运行识别模块,自觉遵守空域管理规定,拒绝“黑飞”行为。

近年来,无人机在航拍、植保、物流等领域应用越来越广,成为大众生活和产业发展的常用工具,但无人机“黑飞”乱象也屡见不鲜。而此前监管缺乏实时化、精准化的技术手段,面对海量无人机常陷入“看得见、管不住、溯源难”的困境,这正是民航局要求无人机具备网络式运行识别技术的核心原因。

网络式运行识别是指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过网络,主动向指定接收与处理系统远程发送运行识别信息。该模式能够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识别数据的统一集中管理,为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飞行动态实时监控奠定基础,为构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提供数据基础。

新规的实施将从多个维度推动无人机领域的规范化发展。对民航监管来说,无人机飞行全过程自动持续发送的识别信息,能让监管部门通过UOM平台实时掌握每架无人机的身份、位置和运行状态,实现从事前登记到事中监管、事后溯源的全流程管控,让执法检查有了明确依据,从根本上破解“黑飞”监管难题。

对无人机产业而言,技术合规成为企业生存的核心门槛,将倒逼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对无人机用户而言,短期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但长期来看,合规的飞行环境将大幅降低无人机之间、无人机与有人机的碰撞风险,能更好保障自身的合法飞行权益。

(大众新闻记者 范薇)

责任编辑: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