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评 | “好房子”还需“好服务”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赵晓昕 2026-03-12 18:31:57原创

◆提要:“好房子”建成只是起点,人们要在房子里生活十年、数十年,住得舒不舒心、便不便利,也取决于物业服务能不能跟得上。

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是人们最朴素也最真切的期待。但怎样才算“好”,不光取决于房子建得如何,也取决于住进去之后的切身感受。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这是“好房子”第二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房屋品质提升”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也首次被提及,且摆在了同样重要的位置。

建设“好房子”,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但“好房子”建成只是起点,人们要在房子里生活十年、数十年,住得舒不舒心、便不便利,也取决于物业服务能不能跟得上。
现实中,电梯坏了迟迟没人修,垃圾清运不及时,安保巡逻走过场,物业费明细模糊不清……这些问题未必算大事,但日积月累,足以让居住体验大打折扣,磨损人们的幸福感。
“好房子”与“好服务”,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助益,才能让居民真正住得安心、舒心。
自去年5月1日《住宅项目规范》正式实施后,层高多少、隔音等级、电梯配置几部,这些人们关心的现实痛点都有了标准。“好房子”的规模、布局、功能等硬性条件,变得有据可依。与“好房子”一样,“好服务”同样可以有指标、能考核。
去年7月,济南出台《住宅小区“好服务”标准指引》,将“好服务”作为“好房子”的配套要求,从人员配置、专业技能、服务设施、信息公开等多个维度提出具体标准,成为山东在全省推广复制的物业服务管理经验做法之一。

房子越建越好,服务必须同步跟上。两会期间,“物业服务”引发了不少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建议,希望在官方文件表述中,将“物业管理” 统一为“物业服务”。随后,住建部表示采纳这一建议,于2003年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或将就此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
“管理”与“服务”两字之差,含义截然不同。对业主来说,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安全保障、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本质是提供物业服务的主体。而长期以来,不少小区物业习惯以管理者自居,对业主诉求被动应付甚至推诿扯皮,引发不少争议。
将“管理”改为“服务”,就是要从制度层面明确物业的角色定位。更进一步说,物业服务的内涵,也需要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拓展。
物业公司常驻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这是显著的优势。目前已有地方试点“物业+养老”,为小区里的老人针对性提供多元、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未来,幼儿托育、家政保洁等生活服务,也可以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经验。
把“好房子”与“好服务”真正结合起来,让房屋品质和服务品质同步提升,期待更多人在“住有优居”里收获真切的幸福。
(大众新闻记者 赵晓昕)
责任编辑:任宇波 熊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