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民意!济南拟明确道路建设改造时同步规划建设燃气管线
济南报业全媒体 2026-03-13 10:44:11

近日,市政府网站发布了《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4月11日。据悉,《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使用管理、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六十三条。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新增镇政府、街道办的管理职责,并将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有关主体责任写入条例。
鉴于新形势下燃气信息化管理、智慧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条例新增信息化建设内容,鼓励发展智慧燃气。将储气调峰职责写入条例。
明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省规定履行储气调峰义务,鼓励储气设施的建设,为济南市燃气保供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完善燃气规划与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明确燃气工程规划、建设、竣工等有关管理要求,强调燃气设施用地的预留及用途,明确在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时应同步规划建设燃气管线,以化解道路重复刨掘问题,明确红线内自建管道移交要求。
进一步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明确燃气经营许可年检及年检未通过的企业不得继续经营,从配送、充装、使用环节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企业经营行为,明确企业应当在供气前检查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用气环境,规范企业入户安检行为等。
强化户内设施安全管理。明确燃气用户在燃气使用中的主体责任、安全责任,新增用户在配合安检、管道维修维护的责任和义务,将禁止偷盗气行为与发现后的采取措施写入条例。
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的源头管控,落实第三方施工防护职责。规范在涉燃气管道及设施控制范围内第三方施工安全管控要求,明确警示标志设置要求,通过强调公众权利,鼓励单位和个人劝阻、制止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健全第三方施工保护机制,明确受杂散电流影响燃气管线的保护措施等。
在立法主要特点方面,《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权责明确,联管共治。进一步压实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各相关政府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居(村)委会、物业等单位的燃气管理责任及义务,明确单位及个人参与燃气设施安全防护报告的权利及义务,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燃气管理新格局。
智能引领,信息赋能。鼓励全面探索燃气信息化管理新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型数字技术,充分应用燃气行业智慧化监管、瓶装液化充装配送全流程溯源等领域,逐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化管理模式。
项目为先,高质发展。优化燃气规划与建设管理体系,保障燃气项目顺利实施,为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安全至上,齐抓共管。充分吸取近年来各类事故教训,从用户端安全管理、液化气企业及加气站安全、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第三方施工防护等多角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政、企、民携手织密安全网,牢牢守住城市燃气生命线。
责任编辑:董昊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