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物业管理”变“物业服务”,一次精准的校正
观澜亭 | 2026-03-13 12:10:13 原创
王瑛琪来源:大众新闻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的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的建议引发关注。住建部回应,明确将着手修订条例名称,并同步调整行业分类,将其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统计目录。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提出建立物业服务市场信用准入与退出机制,将信用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严重失信企业强制清退。两份建议,一个指向名分的正本清源,一个指向制度的刮骨疗毒,共同构成了一次对物业行业积弊的精准校正。
这一建议之所以引发如此社会共鸣,根源在于它触及了千家万户最切身的生活体验。近年来,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频发:门禁道闸沦为催费工具,业主回家通行权被随意限制;电梯广告、车位出租等公共收益去向不明,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长期悬空。不少业主无奈戏言,“花钱找了个大爷来管我”。
事实上,这一正名并非无本之木。早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就已将“物业管理企业”调整为“物业服务企业”;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是将物业服务合同专章列为典型合同,从法律上确立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
但仍有很多物业公司端着“管理”的牌子,心安理得地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大管家”,甚至“太上皇”,忽视业主诉求、弱化服务职责,让“服务”二字沦为空谈。
因此,从“管理”到“服务”,改的不仅仅是两个字,更是一种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型。“管理”强调自上而下的管控与主导,容易造成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角色错位;“服务”则凸显履约与尽责,从根本上厘清了双方的权责关系——业主是产权主体和委托方,物业是受托服务方。
当然,改名是起点而非终点,真正的考验在于如何让“服务”二字落到实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500强物业平均收缴率已经跌到了71%,中小物业更是普遍跌破了65%,部分甚至不到50%,满意度也是创下新低,只有73.2分。全国被监测到的物业撤场项目达173个,其中65%是物业公司主动退出。
一边是业主的怨声载道:服务一年比一年差,保安没了,保洁在糊弄,漏水没人管,反映问题无门。另一边是物业的叫苦连天:人工成本年年涨,空置房打折从七折降到五折,账面上怎么算都是亏。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根源在于行业双方信任机制的缺位。
具体而言,这场“校正”实现真正落地,需要在四个层面同步推进。
第一,透明化是信任重建的基石。物业费的收支必须公开透明,小区公共收益的来龙去脉必须向业主公示,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必须清晰可查、接受监督。当前,山东济宁、湖北武汉、江苏常州等城市的多个小区开始推行“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让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不少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从不足50%跃升至90%以上,居民满意度大幅提升。
第二,“质价相符”是市场化的核心。不能一味限价,也不能放任乱收费,而是要建立弹性定价机制,让服务质量和价格真正挂钩,让业主有选择权,也让优质服务获得合理回报,形成“优服优价、劣服劣价”的良性循环。
第三,业主自治能力的建设刻不容缓。业主委员会不能只是一个“降费工具”,而应该成为真正代表业主利益、具备专业能力的自治组织,在选聘物业、监督服务、管理公共事务中发挥实质作用。同时,也需引导业主树立“共建共享”的理念,摒弃私心、凝聚共识,主动履行缴费义务,积极参与小区治理。
第四,建立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严重失信、侵害业主利益、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限制市场准入、强制清退,实现“劣者出局”。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全覆盖、标准化、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服务质量、收费规范、投诉处理、履约情况等纳入核心评价内容。物业进小区服务,由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投标;物业退出小区,由业主评价决定。
小区是千千万万家庭的生活容器,物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个人最切身的幸福感。告别“管理”的固化思维,拥抱“服务”的核心本质,不是行业的妥协,而是成熟的开始。而那些真正守住初心、深耕服务的物业企业,终将在时代的浪潮中站稳脚跟,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更健康、更长久的未来。
(大众新闻记者 王瑛琪 策划 周学泽)
责任编辑:叶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