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深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全面抓实抓细自行监测管理工作
社区情 | 2026-03-13 19: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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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为契机,坚持学用结合、依法履职,全面强化自行监测全流程、全要素、全链条管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
在学习贯彻上,市南分局坚持深学细悟、入脑入心,组织监测科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专题学习,聚焦自行监测主体责任、监测方案制定、点位布设、频次指标、设备运维、数据记录、信息公开、质量控制、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逐条解读、逐项对标,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工作准则和行动自觉。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剖析、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监测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做到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
在管理落实上,市南分局坚持从严从细、闭环管控,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全面规范自行监测各项工作。严把监测方案审核关,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依法编制、备案、执行自行监测方案,确保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符合技术规范和监管要求。
下一步,市南分局将持续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贯彻执行贯穿工作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和跟踪问效,不断健全自行监测长效管理机制,以高标准、严要求抓实监测管理工作,为生态环境精准治理、科学监管提供坚实可靠的监测支撑。
(通讯员 李佳吏)
责任编辑:葛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