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中央商务区人民法庭一级法官李陶然:执槌守初心 攻坚显担当
地方法治 | 2026-03-13 20:23:11
法槌起落间,是是非曲直的明晰;案卷堆叠里,是公平正义的丈量;步履匆匆中,是民生期盼的回应。今天让我们走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中央商务区人民法庭一级法官李陶然,聆听那些真假是非中抽丝剥茧的智慧,感受那份审判执行中不畏艰难的勇毅,感受一个普通的人民法官,不平凡的司法情怀。历下法院首创“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后,她率先在审判阶段实践“带封过户”;首次探索在审判阶段将保全财产进行扣划;入额近五年,李陶然累计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3500余件,指导金融诉前解纷万余件。
履职尽责,诠释“司法为民”初心
李陶然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将心比心是她常说的话。换位思考,急当事人之所急,是解决问题的良方。她相信,稳扎稳打办好每一个案件,是对这份职业最大的敬畏。2023年以来,她平均每年办理民商事一审案件800余件,指导诉前多元化解金融纠纷数千件,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她深知,工作要效率,但更要保证质量,加班加点是她的常态。她说,我们多花一点时间,就让当事人多一份保障,很值。这种勤勉谨慎的态度,让我们看到她对工作的一丝不苟,也看到了她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因涉及一方离婚、拆迁款分配、无权处分、无所有权登记等多种因素,一纸判决容易出具,但只会加深矛盾且将引起多起衍生案件,李陶然将该庭审排在当日最后一个,在双方同意法庭组织调解的情况下,调解进行了四个小时。最终双方得以调解,且在案件结案之前,双方将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务实创新,在审判阶段率先实践“带封过户”
“创新不是目的,能给当事人解决难题,才是硬道理。”在工作中,她不墨守成规,善于思考,创新而务实。在金融案件多元解纷工作中,她积极对接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与调解组织,深化府院联动,加强对金融纠纷的源头治理。历下法院首创“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后,她第一时间向自己承办案件的当事人介绍“带封过户”的优势,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她率先在审判阶段实践“带封过户”,不仅使该案实质化解,更推动当事人其他债务得以清偿,关联案件同时化解。
张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张某诉李某支付货款5万元,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保全阶段冻结李某银行账户存款2万元。后组织张某与李某调解,双方同意分期付款。虽李某有调解意愿但因资金周转,无力支付首期款,张某因不信任,拒绝申请解除保全。李陶然法官在经双方同意后,排除李某存在其他诉讼和财产保全措施的前提下,在济南历下法院首次探索在审判阶段将保全财产进行扣划。张某收到2万元款项后,双方达成了后期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且张某同意向本院申请解除对李某的保全措施,有效促成了案件的调解与后期自动履行,减少了执行案件的产生。
金融类案集中对接,联合监管部门金融治理
继金融借款、保证保险类的金融类案对接模式成熟后,历下法院中央商务区人民法庭成立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集中由法官李陶然一人审理,先后审理融资租赁案件100余件。其中有两起涉案金额几千万的融资租赁案件,被告为外地企业,目前存在欠付租金行为。鉴于该企业系当地民生保障及税收支柱型企业,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影响面较大。李陶然在庭后先后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仅线下当面磋商就进行了三轮,最终双方调解成功,考虑到春节将近,双方同意分半年支付款项,在案件结案前,第一笔款项300余万元已支付完毕。
在审理案件的同时,李陶然发现,案涉相关单位在管辖、融资租赁公司资质、金融监管、业务规范等方面多有问题,于是李陶然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或发函询证、或咨询交流,对于未纳入金融监管的企业或展业不规范的企业,依法调查询问或约谈,协助监管部门推动区域金融行业良性发展。仅此项工作,半年来李陶然即收到相关单位两面锦旗致谢。
“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这是李陶然法官的人生信条。她扎根审判一线,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勤恳的工作态度、创新的工作方法,在民商事审判、多元化解纠纷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攻坚克难,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法官的使命与担当。这种重久持恒的视野与豁达的格局,亦使其在躬耕之路上,有着满满的获得感。近年来,李陶然多次被历下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法官等,屡获区委、区政府嘉奖,荣记公务员个人“三等功”。
(通讯员 时光)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