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宁津县人民检察院:检护品质消费 守护民生民利
地方法治 | 2026-03-15 18: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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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以法治力量护航消费安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宣讲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重点围绕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消费领域刑事犯罪,结合典型案例讲解犯罪构成、法律后果与防范要点,引导群众主动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坚决同消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提醒群众,发现侵害不特定多数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时,可向检察机关举报反映,切实提升群众识假、防假的依法维权能力。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