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区检察院:护航消费维权,普法走进集市

地方法治 |  2026-03-15 18: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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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一镇一检”检察官联合古邵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深入古邵镇大集及辖区重点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流动普法课堂”的形式,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依法维权理念深入人心。

“同志,我这购物卡里还有钱,商家说卡过期了不能用,这咋办?”一位手持消费卡的大哥满脸焦急地求助道。检察官耐心解答:“‘卡内余额过期作废’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您的卡仍可正常使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随后回应道:“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会记录下来,后续将核实并依法处理,尽快给您答复。”

一问一答之间,检察官以法释理,市场监管人员现场解难,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形成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合力。

此次活动采取设摊宣讲与走访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力求普法更接地气、更见实效。现场设立了普法咨询台驻点答疑,同时,还主动深入集市各个摊点,向商户和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针对预付卡纠纷、过期食品、强制搭售、个人信息泄露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相关条款,市场监管人员详细讲解维权途径,手把手教授识假辨假技巧。

针对老年群体容易遭遇虚假宣传、养生骗局等问题,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现场讲解常见消费陷阱,引导老年人提升防范意识,守好“钱袋子”。

随后,检察官走进辖区超市,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将普法服务送上门,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成功调解消费纠纷1起,切实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受到一致好评。下一步,峄城区检察院将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用检察履职守护群众安心消费。

(峄城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