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年再启动 法治护航“三农”家底大摸排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15 14:06:07原创
3月13日,《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这是自2006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一次重要修订,标志着我国农业普查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层面迈出了关键一步,为即将于2026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掌握“三农”基本情况、科学制定农业农村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此前,我国已于1996年、2006年和2016年成功开展了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26年将迎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草案,恰逢其时。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次关键调查。会议明确指出,要以《条例》修订为契机,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意味着,本次普查不仅要摸清传统的农业生产条件、粮食生产、乡村发展等基础数据,更要准确反映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诸如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新变化等新情况、新特征,为国家精准制定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供更扎实的数据支撑。原《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已实施近二十年,农业农村发展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此次修订草案正是为了解决原有规定与当前实际工作“脱节”的问题,实现法治建设与时代需求的精准对接。
从修订内容来看,此次调整亮点颇多。其中,普查手段的现代化尤为亮眼。会议特别强调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无人机遥感测量、大数据比对、移动终端采集等现代手段的应用,将极大地提高普查效率和数据精度,减轻基层普查员负担,让普查工作更“智慧”、更全面地刻画出现代农业的生产力跃升和乡村治理的新面貌。
精准的普查数据是防止惠农补贴“跑冒滴漏”的防线。只有通过普查真正摸清“谁在种粮、种了多少、效益如何”,才能将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精准地补贴给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杜绝“人情补”“关系补”,斩断伸向农民“钱袋子”的黑手。同时,依托普查数据建立统一的补贴管理机制,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让农民在公平竞争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报道)
责任编辑:姜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