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法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林佩瑶   2026-03-15 21:43:12原创

为迎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增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枣庄市中法院民二庭与知产庭组织干警走进辖区吾悦广场,开展“守护消费安全 护航产权创新”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手册、面对面答疑等方式,向过往市民和商户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围绕买卖合同要点、常见消费陷阱、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进行了梳理,提示群众在购物时注意留存凭证、警惕虚假宣传、依法主张权利。

“网购遇到纠纷该找谁?”“预付卡商家跑路怎么办?”“买到假冒商品怎么维权?”面对群众抛出的一个个实际问题,干警们结合审判实践,耐心细致地解答,把专业的法律条文翻译成听得懂的“家常话”,帮助大家厘清维权路径,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干警们也不忘向商户普法,强调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营造了“人人关注消费安全、人人参与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为优化辖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林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