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系列活动 | 从法庭到广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将“侵权实物展柜”搬进“3·15”活动现场
地方法治 | 2026-03-16 16:11:31
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组织干警分赴3月14日周村区“3·15”现场纪念活动与3月15日淄博市暨张店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将审判一线扣押的侵权实物“搬”进广场,为广大群众送上了一份“看得见、摸得着、记得住”的法治礼包。
庭审现场“走进”广场,侵权物品成“活教材”



在周村区永和家居广场与张店区红星美凯龙昌国商场的活动现场,周村区法院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暨消费维权咨询台”格外引人注目。咨询台前,多种特殊的“展品”整齐陈列——这些并非普通商品,而是法院在近期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依法扣押的侵权实物:假冒注册商标的品牌运动服装、做工粗糙存在安全隐患的劣质小家电、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奶粉、仿冒知名品牌的皮带等。



“大家看,做工粗糙的劣质小家电,没有国家强制规定的3C认证标志,使用中极易引发火灾。”干警们化身“讲解员”,通过“实物对比+案例讲解”的方式,手把手教群众如何通过产品工艺、防伪标识、包装细节等辨别真伪。过往市民纷纷驻足,在直观的视觉冲击中深刻感受到侵权假冒产品的危害。
“双重保护”深入人心,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以前觉得知识产权离我们很远,今天才知道,买到假货不仅是消费权益受损,背后还涉及对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侵害。”一位参与活动的市民在听完法官讲解后感慨道。


活动现场,干警们不仅通过实物展示揭露侵权“陷阱”,还向群众发放了精心编印的《消费者维权法律提示》与《知识产权经营风险法律提示》等材料。这些宣传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群众:遭遇侵权如何固定证据?发现制假售假线索向哪里举报?如何从源头上避免购买侵权商品?
两场活动通过“实物示警+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的组合拳,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融合,既守护群众的“钱袋子”,也守护权利人的“生命线”。
司法赋能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此次活动是周村区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从“庭上审”到“广场讲”,变的是场景,不变的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将庭审中扣押的侵权物证转化为法治宣传的“活教材”,既是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也是对消费者最直观的维权赋能。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赋能消费维权”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强化协同共治,完善与市场监管、消保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衔接,形成全链条打击侵权假冒的合力;突出精准普法,聚焦重点行业持续开展“订单式”宣传,用鲜活案例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通讯员 马香军)
责任编辑:陈修华
